文字設計的意義和原則
文字設計一詞取自英文“Lettering”,有寫字、印字、刻字之意。在設計行業中,則將Lettering解釋為各種文字的造型設計、書寫、表現和技術。文字設計是一種視覺設計,它必須要有獨特巧妙的構思以及完美的表現方法,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發揮,不顧文字書寫的基本規律。
文字設計應用范圍非常廣泛,凡與文字有關的事物,都需要文字設計,沒有這種設計就不能充分發揮文字傳播信息的重要功能。文字設計是一種提高和美化視覺效果的構成藝術,它的目的是為了更有效地傳播文字信息。
文字設計的原則
(1)不能改變原有文字的固有結構和筆畫規律;
(2)注意設計文字的易識別性;
(3)字體造型必須優美,富有時代感;
(4)字體的設計必須要有獨特的個性,與其所設計的內容和諧統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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